皖南医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时间:2025-12-08 预审:李钰 二审:储召阳 来源:继续教育学院 阅读次数:

皖南医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

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,本着公开公平公正,阳光招生的原则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,根据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安徽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皖招委〔20257号)和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皖招委〔202513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组织领导及录取工作机构

(一)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,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,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、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实施。学校成立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小组,组长余结根,副组长黄月娥、李怀斌,成员黄顺国、李军华、邹莹、王成斌、金自峰、张琪琪、储召阳、谢海烽、刘瑾、洪艳、刘韦、苏旭、李钰等。

(二)录取工作机构及其职责

根据工作需要,设立7个职能工作组:

1.录取管理组。负责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络,培训和辅导录取工作人员按流程操作;按照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,负责对预录考生进行审核检查;审查退档理由,解决有关问题;确认各专业最终录取名单;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和分管领导汇报录取工作情况(责任部门:继续教育学院)

2.系统管理组。负责现场网络系统管理和网络技术保障及录取信息的保密安全;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录取所需设备的安装、调试,录取期间的系统维护与安全可靠运行,负责录取期间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和封堵,负责录取期间所有数据的管理、预测、校验、备份,及时在校园网发布录取考生信息等(责任部门:办公室、继续教育学院)

3.计划审核及阅档组。负责审核招生计划执行情况,审核录取过程中计划完成情况,实施计划调整方案。及时下载考生电子档案,在规定的时间内,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,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,及时上传拟录取和退档考生电子档案,下载打印新生录取名册、信息登记表。(责任部门:招生办、继续教育学院)

4.宣传咨询组。负责招生录取期间新闻宣传活动和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;负责咨询电话的接听、释疑工作。(责任部门:宣传部、继续教育学院)

5.后勤保障组。财务处负责招生经费保障,招生结束后及时完成向省考试院支付每生30元录取费用;后勤管理处负责录取期间的电力保障(责任部门:财务处、后勤管理处)

6.安全保卫组。负责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录取现场实施封闭管理,禁止与录取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录取现场(责任部门:保卫处)

7.录取监察组。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,负责录取期间举报电话接听、信访接待;调查处理有关违规违纪案件(责任部门:纪委办)

二、录取原则和方式

(一)录取原则

1.录取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(含政策加分)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

2.录取时应尊重考生志愿,考生科目不相同的专业不得跨类录取。

3.按照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》(皖教发20259)规定,在我校达线生源不足情况下,录取过程中可及时申请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内投档,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学校依生源情况等因素,在总规模内自主录取执行。

(二)录取方式

采用计算机远程网形式录取。

三、录取工作程序

(一)准备工作

1.建立组织机构,做好录取工作人员培训。

2.熟悉、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程序。

3.准备网上录取所需的计算机软件、硬件设备及入网系统。

4.核对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。

5.录取现场实施封闭管理。

6.制定应急处置预案,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安全、顺利。

(二)录取工作流程

1.下载电子档案

1)在规定时间内按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、密码登录院校录取子系统进行网上录取系统测试,并按时网上报到。网上报到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负责人的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,并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。

2)我校招生批次为第二批专科起点本科,具体时间为128-14日,按指令下载考生电子档案。

2.阅档

阅档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,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,及时上传拟录取考生电子档案。

3.录取

录取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阳光招生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4.退档

拟退档名单和理由由录取管理组审查后,报招生办及分管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。

5.录取后期工作

1)打印新生录取名册。

2)制作新生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并寄发。

3)按时完成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后续工作。

(三)新生入学资格复查

新生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。

四、强化纪律检查与监督

1.加强对录取场所的严格管理,录取工作人员佩证上岗,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,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;各组成员应各司其职。

2.录取监察组实行全程监督,现场办公,在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553-39328260553-3932382

3.严格执行回避制度。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成人高考的人员,应主动申明,实行回避,不得参加当年的录取工作。

4.认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,加强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学习和有关组织纪律的教育,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;切实加强录取信息的管理;选派原则性强、综合素质高、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录取工作。

5.全体录取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,清正廉洁,严格执行政策,秉公办事。对于录取工作中发现违纪、违法的人和事,要坚决查处

6.录取期间联系电话:0553-39322150553-3932357

五、本细则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