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位加试监考温馨提示

时间:2013-11-18 阅读次数:

一、监考要求:

1.监考教师领完试卷后应立即进入考场。

2.严禁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使用手机(严禁接打电话、严禁收发短信)。

3.请监考教师对考生所有带进考场的物品进行逐一检查:

 (1)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定要带身份证和学生证

 (2)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;

 (3)严禁考生携带书本、学习资料、复学材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。

4.请监考教师提示考生务必在试卷上填姓名、学号、专业、班级等信息。

5.考生迟到30分钟不允许进人考场。

6.不允许考生将考试试卷带出考场。

7.做好学生进出考场的管理工作,及时疏散,避免拥堵,注意人身安全。

8.如遇其他突发事件,请第一时间上报考试领导小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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